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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进社区”第七期、第八期活动快讯

来源:公益律师网络秘书处 2010年6月10日

             2010年6月7日下午、6月10日上午,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分别在朝阳区北辰东路社区活动中心和海淀区师大北路21号社区活动中心开展第七期、第八期“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面对面”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北辰东路社区地处亚运村商圈,毗邻奥运村,借着2008年北京奥运的东风,本地段的经济飞速迅速。而师大北路21号社区位于北三环,毗邻中国政法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三所高等学府,经济发展的潜力也日渐显现。伴随经济发展脚步的加快,社区居民可供支配的财产日渐增多,分家析产的家庭矛盾也随之涌现。


            如何订立有效遗嘱、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遗产如何继承等问题日益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围绕这些问题,应两个社区的邀请(师大北路社区的法律宣讲活动由千千律师事务所与海淀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合作开展),千千律师事务所联合进社区律师志愿团律师、公益律师网络成员、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的李晓均律师给社区居民做现场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


    李律师着重谈到了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她对什么是继承的财产做了解释(个人名下的合法财产),她建议社区居民每隔几年应对自己名下的财产进行清点,以避免日后继承发生时出现纠纷。其次,谈到抚恤金的继承问题,她认为,抚恤金能否继承应根据抚恤金的性质来判断,她提醒居民,在领取抚恤金时,一定要让发放单位出具一个能证明其性质的书面材料。再次,谈到社区居民最关心的如何订立有效遗嘱的问题,李律师提醒居民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众多的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要推翻订立的公证遗嘱,只能再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第二,在订立代书遗嘱时,一定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且见证人必须是与立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第三,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录音遗嘱,但是立遗嘱人一定要确保头脑清醒、语言表述清晰。第四,在处理相同范围的遗产时,除公证遗嘱外,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第五,订立遗嘱时所涉及的财产一定要是立遗嘱人自己名下的合法财产。

    李律师还特别强调了遗嘱中的特留份额(特留份额是指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最后,在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问题上,李律师提醒居民,如果自己出资只是想给自己的子女,那一定要给出明确表示,最好通过书面的形式确定,这样将来纠纷产生时才有据可依。


    此外,就法律之外的问题,李律师还特别给与会居民提了两条建议:第一,在如何使老人晚年生活有保障的问题上,李律师建议,老人生前可跟儿媳或女婿表示,只要他们对自己尽到一定的赡养义务,将来会考虑将其列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同时可跟子女明确,如与自己一起生活,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将来分遗产时可多分,反之则少分或者一分都不留给他。第二,在如何处理子女婚姻问题时,李律师建议,当子女夫妻一方出现婚外情时,作为父母首先要冷静、淡定,不要偏袒任何一方,要善于开导他们,要正确引导子女去处理,尽可能用真情感化对方。生育下一代后,双方父母对自己的子女可能会倾注更多的感情,而不知不觉地忽视另一方,这样很容易使家庭产生矛盾,此时应平和心态,双方之间要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要互谅互爱,只有这样家庭才有可能更为和睦、幸福。


    互动阶段,到场居民就自己生活中碰到的相关问题与律师进行了积极交流。许多居民反映,活动给予自己的最大收获是,律师的讲座与解答让自己明白了理与法并不能完全划等号,自己认为不合理的现象不一定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