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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4日,千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进社区”第十一期活动快讯

来源:公益律师网络秘书处 2010年7月15日

    2010年7月14日上午,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与海淀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在海淀区田村街道王致和社区活动中心合作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面对面”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本次活动以遗嘱和继承为主题,由进社区律师志愿团律师、公益律师网络成员、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李晓均律师作现场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

李晓均律师的普法讲座以案例宣讲为主,主要围绕遗嘱和继承问题展开。
首先,通过亲身代理的一个继承案例,李律师提醒大家要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订立遗嘱不是什么不详之兆,相反很多情况下它是非常必要的、重要的。它可以让我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它可以为在世老伴安排一个安定和谐的晚年生活,它还可以让子女们和谐相处,减少不必要的家庭矛盾。
其次,通过紧密结合现实案例,李律师对如何理解及订立遗嘱问题进行了透彻的阐释。她告诉到场居民:遗嘱是一个动态的、可调整的法律文件,随着情势的变更,立遗嘱人可随时订立一份新遗嘱用以覆盖原有的遗嘱内容;它包括自书、代书、公证、录音和口头遗嘱这几种形式;订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处分的必须是自己名下的合法的财产;订立自书遗嘱,除了全文自行书写外,落款处立遗嘱人一定要亲笔签字并写明具体的年月日,这一点非常重要,以方便将来纠纷产生时法院查明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其意志是否清醒;当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等其他遗嘱形式内容冲突时,以公证遗嘱为准,要推翻原有的公证遗嘱,必须订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
最后,谈到父母子女关系问题,李律师通过讲解具体案例告诫到场给居民,只有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才享有法定的继承权,现实中“二奶”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其与情夫所生子女享有继承权。血亲关系并不因双方登报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而当然断绝,继承权也不因此类声明而当然丧失。
现场互动与咨询环节,到场居民与律师们进行了积极交流。本次活动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吸引了社区大批居民到场聆听、参与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