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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各地成员在网络发展中互动角色的扮演


           

            沃兴伟:首先,我觉得,郭老师跟中心站在这么高的平台上,必须要对课题有所选择。举个例子,如同龄退休问题,如何在全国推动?你必须拿出一个方案,然后在各地做几个相关的案子,援助一批人,通过媒体,把案子做起来,并不断地做大、做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树立起这样一面旗帜以后,大家就有了一个共同努力的方向和目标,然后围绕这个目标群策群力,通过案件最终推动立法层面的改进。这也正是中心发挥作用的所在,正是中心需要跟司法部、全国妇联、全国律协、北京大学等组织机构沟通的地方。再如,我们今年要在全国推动土地权问题,甲律师你能不能在河北做一个,乙律师你能不能在广西做一个,丙律师你能不能在辽宁做一个……,这样就增加了凝聚力,既做了好事,也吸引了媒体的关注。
            其次,需要各地律师给中心和网络提供一些素材和课题。因为中心跟网络本身的资源毕竟有限,各地的成员也要去主动挖掘,把自己手头的、经办的一些鲜活的案例及时上报给网络,主动跟网络沟通、交流。这样的互动应该是非常有效的。
            再次,各成员应多做案件,多帮助一些人,积极主动地与网络沟通交流,反馈信息,既能加强彼此互动,也能在办案过程中得到网络及时有效的帮助,如找媒体、做调查等。
            至于网络,我觉得,它应该扮演一个服务平台的角色,在这个平台上,表演者是这些从事公益的律师。中心把这个网络平台搭好之后,这些角色如何表演呢?其实,公益律师网络现在做的还是比较好的,有“心声”栏目,律师跟当事人可以说话;有论坛,各人可以展开PK;有“视频”,公众可以从直观上了解网络及网络活动;有“网络月报”,通过对知名人物的采访,让大家了解相关主题的前沿信息等等。            如果说推广和宣传的话,我觉得应该增加活力,这就需要一些有活力的人:首先,网络应该给那些有活力的人创造一些活动的机会,是不是可以让他们接受一些媒体的采访,是不是可以让他们参加一些培训研讨会,是不是可以让他们做这个网络某个板块的版主,是不是可以让他们做一些公益案件,等等,这些都是不错的方式。
            其次,我觉得网络还应该多树立几面旗帜,比如说妇女维权的性骚扰问题,可以考虑跟高校合作,在他们那儿的模拟法庭定期举行一场PK,这样可以吸引一大批感兴趣的人参与进来,我觉得,如果是你们举办这样的活动,我肯定是非常乐意参加的,我可以代表一方跟另一方PK,可以当评委,可以当法官,也可以作为一方代理人,这样就丰富了网络的内容。
            我觉得中心的课题还应该更加的丰富,像妇女维权领域,我了解有限,但是我想是不是有些课题中心尚未挖掘出来呢,举个例子,妇女劳动权当中的“三期”问题,其细节方面的一些描述和分析是否有值得进一步挖掘的可能,从企业的角度谈,从劳动者的角度谈,从社会价值观的角度谈,课题的新颖性才会增加眼球的吸引力;再如最近贵州习水发生的公务员嫖宿幼女案,中心与网络是不是可以及时跟进,当然这对网络来说有个抉择的问题,如果第一次找你,你不感兴趣,那第二次别人就不会找你了;再如,广西的某个网络成员对当地某个少数民族的某个妇女的什么问题产生兴趣,跟中心一交流,中心也感兴趣,那就可以一起研究、探讨,一起做。所以,我觉得,有时候成功的也是很简单的,并不是那么复杂。

            李晓均:我觉得,网络的培训研讨活动比较好,一旦有了这样的活动,大家聚在一起,共同交流、共同探讨,就会迸发出一些新的观点与思路,之后,大家可以写一些文章,给网络投稿,哪怕三五百字也行。在这里,我提这么一个建议,比如社会上有个热点问题发生了,丈夫拿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之后就把妻子给杀了,像这样的一个案子可以拿出来让大家积极参与讨论,如果比较长一点的话,稍加整理就可以形成一个连载性的文章,也能部分解决网络发展的原创性问题。再如,某个成员手头有一个案子,拿出来了,每次讨论的时候都叫上我,这样大家的积极性就调动起来了。
            还可以定期地给成员的邮箱里发一些网络的最新动态消息,让大家都了解网络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哪怕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新法规速递也好,各成员打开邮箱只要一点击就可以进入网络这边来,我想这个技术性的问题应该不难解决,也容易让大家对网络产生一种强烈的归属感。

            王书文:我觉得网络本身只是个手段,更重要的还是人,是律师,律师在这个过程当中的作用应该更重要一些。网络只是个形式,它要解决的是及时性、联络性的问题,网络要实现的具体内容还得由律师来做。具体的角色扮演,我粗略的看法是网络要积极引导各地律师参与网络活动,包括培训研讨会、办案、网站建设及出版物编辑合作等,具体的沟通协调工作应由网络承担;各地成员也要积极响应网络各项活动,要争取把网络当成自己的一个家来维护,要时时关注网络动态,并积极出谋划策,如案件的来源上,除了网络交付的案件之外,各地成员也要主动在当地去挖掘案源,及时跟网络沟通,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网络,加强互动,比如说湖北恩施发生的邓玉娇案,作为当地成员,万珏律师是做了不少的工作的,也给中心反馈了及时的信息,据我所知,中心为此还与益仁平合作举办了一场研讨会,这种互动的形式就很好,可以考虑继续加强。总之,我觉得这个角色的扮演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时时互动、事事互动、处处互动。

            杨晓林:条件成熟时,可考虑投入适当的资金,在百度搜索引擎中,对公益律师、公益诉讼这样的关键词进行推广、宣传,扩大网站的知名度。同时中心及网络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尽可能多地去集资,解决中心及网络发展的现实性问题。
            公共论坛是一个好的方面,另一发面可以进行适当的交流,这样能够更加直观的解决问题,比如半天的交流、研讨等;如果是外地的,看能否在当地找到合适的成员来组织该地区的交流、研讨活动,中心及网络可以派人参与。

            罗占义:基于各地的司法、普法状况差距比较大的实际情况,建议中心及网络首先汇总各地律师在开展公益法律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其次,结合北京地区公益法律活动的成功之处对各地进行宣传;第三,由网络为北京及各地区成员的交流建立一个有效和互动的平台。
            我个人认为,目前网络的宣传还不够,还有很多很多的人并不了解网络,甚至不知道网络的存在。为此,我建议如下:
            (1)网络能够为各个成员发放一种成员证明性质的文件,可以在律师事务所里公示;这个发放仪式本身就是一种宣传,这种证明文件在律师事务所里公示,对客户和到过这个所的工作人员来说也是一种宣传。
            我所自2004年在西城区德胜街道开展社区普法活动;2006年我所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了公益律师制度,并由街道为我所颁发聘书;2007年我所在西城区司法局和发改委的支持下,成为德胜科技园区上百家企业的公益律师,司法局为我们制作了宣传板等物品放置于科技园区。现在社区很多居民和科技园区内的企业有了法律问题就找公益律师。当然,我们在社区的宣传做得还不够,还需要不断深入。
            (2)与高校、企业联合,在弱势群体聚居区进行网络的推广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