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列表
 法律文库
E-Mail
动作
诉讼策略与技巧的探讨


          沃兴伟:谈到这一点,我觉得应该感谢网络的这几期培训研讨会的举办,通过交流、探讨,我自己从中受益良多,中心在妇女维权方面积累了很多的策略和技巧,对我来说,体会最深的应该有以下几点:

          ● 注重运用媒体的力量
          做公益本来就是社会公众所关注的问题,那我们就更要注重运用媒体的力量来做,我最近给出租车司机打官司,接受了腾讯网的采访,同时在给同性恋网站维权的时候,法制日报、南方周末对这个案件都进行了报道,所以我觉得这是我今年做的比较好的两个公益案子,自己既做了公益的事情,媒体也予以了关注,扩大了案件的影响力。

          ● 办案时应贯彻调解为主的方针
          因为我们所做的公益案件大部分都是民事案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不是阶级矛盾,刑事案件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少的,因此这种情况下走司法途径肯定是需要花费很大的时间跟精力去做的,比如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完还有一审、二审及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问题,算一算整个程序走完得花费多少时间?调解也是民事诉讼法本身的要求,仲裁与法院审理过程中也要调解,那么对律师尤其是公益律师来说,更是应该贯彻调解为主的方针,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对于缓和社会矛盾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国外有很多的专家学者专门到中国来考虑人民调解制度。此外,以和为贵也是我们的法律传统,法律届人士都明白,打官司耗费的时间长,消耗的精力多,而且短期之内出不了成果,甚至于有些当事人为此奔走半生。我们为什么不尝试运用调解的手段呢,可能对方当事人也乐于接受这种方式,也更容易得到政府的肯定与支持。

          ● 公益诉讼一定要让当事人得到甜头
          在我国,老百姓特别注重的是他们能从中得到什么,如果有人大而化之的说他打公益诉讼案件是为了某个地区的人民,却不能让他们的生活得到改善,那案件对他们来说就很难有说服力。对我来说,如果我觉得这个案子必败无疑,即使具有公益的性质,一般来说我会慎重考虑的。也就是说,对案件的选择还是要有所衡量的,我们要避免因为反复的败诉而导致公众挫败感的不断滋生。在这里,请不要误解我的观点,我的意思是:举个简单的例子,以同性婚姻为例,两个人要去办结婚登记,要求我提供援助,我是绝对不会做的,因为必败无疑,在这里,如果你去做就会给人一种炒作的感觉,这也和律师的本职工作不同了。但是,再举个例子,如果有人向单位讨要工资,这个案件可能胜,也可能败,那此时我会尽可能地帮助他多搜集一些材料,为他争取合法权益,这才能体现出一个律师的社会价值。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如果老是败诉,那是不是意味着你是一个不称职、不负责任的律师呀。

          ● 需要不断地学习、沟通和交流经验
          公益律师网络搭建了这样一个良好的平台,为各网络成员相互学习、沟通与交流提供了便利,我觉得,我们要放得下身段去学习别人的长处,由于地域的限制,可能北京的律师不太明白广东、上海那边的政策规定,此时互相交流、探讨,就会让彼此共同进步。在这里,我特别佩服丘建东老师的那种对于法律与政治结合的敏感度,我也由衷佩服他的那种精心设计官司的策略与技巧,环环相扣、步步进逼,却又合法有据。我觉得我跟丘老师及中心在公益心的境界上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这也是我一直以来追随中心,在中心身上寻找前进动力的原因,如果没有中心的精神支持,我会感到很迷茫,也不知道自己能够坚持多久,我是有这方面的担心和顾虑的。做公益,搞弱势维权,肯定会占据时间和精力,也有可能影响自己在商业方面的发展,因此,我一直在思考,如何将公益跟商业结合起来做,通过做公益带动商业方面的发展,同时商业方面的发展又能为再次、更好地投入公益事业奠定基础。我觉得这是个美好的想法,也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 律师任何时刻都要保持一颗冷静的心
          李晓均:我认为,最主要的就是有些不收费案件,或者是律师的收入比较少,投入的精力却又比较多的案件,应尽量让当事人多配合,让当事人多跑一些,去收集相关证据。但是有时候也不排除有些案件需要办案律师亲自去跑,并在收集证据的过程当中发现一些新的线索,这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其次,有时候在庭上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甚至法官的某些言行会对代理律师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作为一个律师,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要时刻保持一颗冷静的心,这可能不属于诉讼技巧方面的,但是我觉得这个真的非常重要。再次,针对不同的案件应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技巧。最近有同事在跟我探讨“律师九十八计法”,到现在我都没有去看,我觉得,没有什么特别的方法,最重要的莫过于两个方面:事实和证据,如果律师把事实和证据收集全了,法律引用正确了,案子也就基本定型了,比如有些案件,法院已明定不予受理,这种情况下根本就涉及不到诉讼的策略和技巧问题。
          诉讼技巧和策略,我觉得就是法律事实、事实依据和证据,只要这些准备好了,就没什么太多的问题。因此,最主要的就是办案律师对案件的整体的宏观把握力度,把握好了,办起来基本就水到渠成。如果法院不予受理,我觉得有些案件不妨采取变通途径,当事人的痛苦不一定非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调解就是一种不错的解决纠纷的方法,通过调解,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更有保障。按照绝对的法律及应然的结果未必就一定能实现现实的结果。

          ● 搜集证据要全面,同时又要有所侧重
          王书文:就我个人而言,我自己对诉讼策略和技巧不是特别重视,我对搜集证据的技巧是比较看重的。每个案件的情况不一样,我们搜集证据也要有不同的侧重点,举个例子,我做了一个建筑工程仲裁的案子,一个香港老板在广东惠州投资设厂,工人施工完毕,承包方将工程交给他之后,资金却一直不到位,拖欠工人的工程款,经多方交涉无效,我们决定采取法律途径,在起诉之前,我们找了公证员到其场地进行公证,这是一个有利的证据;在谈判的过程中形成的会议纪要本身可能并不重要,但是我们会从中对一些事实予以确认;再如递交一些协谈资料,我们也会对其进行公证,在这个案件当中,我们进行了三次公证。其他的就是要对所有的材料进行彻底的整理,在大公司,他们会区分很多部门,这些资料隐藏在各个部门中,因此需要跟各个部门进行沟通,让他们统一提供,仲裁庭开庭时,我记得光是证据一项就有10几个箱子。因此,做案子过程中,搜集证据是我的侧重点。

          ● 诉讼中要做到文质彬彬、进退有度
          徐建国:我觉得,最主要的要做到以下四点:第一,依法:我们所做的案件必须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内来解决,而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否则能否立案都是个问题,更谈不上解决问题;第二,策略:这种策略应该是针对具体的案件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不能一概而论,其中最重要的还在于搜集证据的手段和途径;第三,文质彬彬:在起诉过程中我们要做到有理有节,这一点当然适用于所有的诉讼,但是就公益诉讼而言,我们更应该做到文明、有礼,否则诉讼过程中你会遇到不可想象的阻力;第四,进退有度:办案过程中我们要做到进退有度,以媒体报道为例,如果媒体当时兴起我们就应该趁热打铁;如果出现媒体基于某方面压力而使案件的报道陷入不利局面时,我们也要学会暂时性的“偃旗息鼓”,这样做既保全了自己,也使得案件的处理能出现我们期盼的结果,哪怕是很少的一部分。我参与过不少的国际学术交流会,相对来说,我国的法制还是比较先进的,欠缺的是监督执行的力度,这一点绝对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要用“水滴石穿”的精神去不断感染周围的人群,以最终推动某个群体权益的改善,或者是推动国家法制朝更好的方向发展。
          杨晓林:可以给书面的解答(虚假诉讼相关的内容)。就我自己来说,我是一边做案子,一边对案件进行归纳总结,从案件中提取有用的东西。
          卢明生:我觉得这个问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问题的关键应侧重于收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然后再去理顺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法律关系,采取抽丝剥茧的方法层层递进地引导案件向自己期望的方向发展,这才是一个好律师办理案件最应该具备的素质。

          本次的“公益律师网大家谈”话题到此暂时告一段落,编者在此特别感谢各位受访者对网络工作的关心、支持与配合,感谢那些尽管未被采访但对于网络运作及发展贡献诸多智慧的幕后英雄,也期盼大家有新的想法随时与网络沟通、交流,让我们一起把网络做大、做好、做强,为所有有志于弱势维权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搭建一个良好的互动平台,因为这是我们共同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