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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语

 

         编者之所以选择将张思之律师就邓玉娇案一审判决答《南华早报》记者问作为文章的结尾,原因有二:其一,张思之律师作为一个法律人,其为人的谦逊、博学,回答问题的缜密、严谨、理得、法在、情深、义重、气度凛然的风范当为所有法律人的楷模;其二,其说理、推理部分,尤其是关于审理中的程序问题、“暴力”部分的分析及疑难点的阐释,层层递进、环环紧扣,紧抓案件的关键点,连环追击,言人欲言却不知如何言,发人想发而不知如何发,读来令人痛快淋漓,敬佩万分,我想至少能代表社会公众之中相当一部分人的心声。借花献佛,何乐而不为?
        邓玉娇案在各大网站中引起了持续一个月的热议。一场引起空前关注的刑事案件,终以当事者邓玉娇的恢复自由而暂时告一段落。本案原本不该引起如此大的民众反应,却因当地个别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或乱作为,从而导致长达月余的网络民意风暴,此外还有“躲猫猫事件”、“跨省追捕事件”、“欺实马(七十码)事件”、“罗彩霞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等莫不如此。这些案件是网络的胜利,是公民社会不断成长的见证者。
        每个有良知、有法制意识的中国人都会对类似邓玉娇这样的案件进行不同程度的反思,我们想,这些案件将成为中国法制化进程的铺路石。
        期盼我们每个人为中国法制的进步努力、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