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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农村妇女的地位——现状及成因

         【城乡差异】
        我做了十几年的农村妇女工作,就我个人理解,我觉得,就当前中国农村妇女的整体地位来讲,离不开城乡差异。我觉得这种城乡差异比性别不平等造成的差异更大,由城乡差异所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比男女之间的不平等要更大。
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是,大约十来年前,在城市的公交车上,一女售票员抓住一个农村来的逃票的男孩子,又打又踢,当我们看到这一幕时,不禁要问:是谁给了她这样的权力?就是两毛钱一张票,这两毛钱可能是他一天的馒头钱,如果他有这个钱,他应该付这个费,即使他没有付费,也不应该那样对待他,就跟对待畜生一样,城里人的优越感到底来自何方!又是谁赋予了她这种权利?
        【传统观念束缚】
        在农村,性别的这种不平等就更为明显。你有儿有女,如果你住在女儿家,就觉得跟住在别人家里似的,可以说老祖宗遗留下来的传统观念对人们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一个是男婚女嫁,一个是传宗接代,一个是养老。这个香火,到了女儿这一辈就没了,就不往下续了,要继续往下续必须是儿子。另外,你只能在儿子家里养老,儿子孝顺,你就觉得人生最终的归属是幸福的;儿子不孝顺,那你只能感慨儿子的不肖。
        伴随城市化推进速度的加快,很多年轻人在城市里工作后,不愿再回父母老家,他们选择在城里建立自己的家,这有利于从根本上铲除这种观念的束缚。我在我婆婆家住过两年,即使我们在文明程度再高的家庭,我认为是与人性不重合的,你要融入一个生活背景不同的家庭中,你只能限制自己的欲望和权益,然后去迎合这个家,农村里面都是这样。农村里的女性村官,能够当村官的,一般都是结了婚十到十五年的,否则你是没有这种机会和权利的,还得看婆家的地位,一般而言,这个女孩子往往在娘家就很优秀,这样的人容易当女村官。
        【养老问题社会化】
        我们的男婚女嫁,我们的养老制度不是社会养老,而是一种家庭养老的模式,这就大大束缚了妇女地位的提高,如果不改变这种制度或观念的东西,即使付出再大的努力去推进,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
        我觉得,一个是要大力推进城市化的速度,一个是要把养老问题社会化。古语有云:“百善孝为先”。我们不仅要做到孝敬,也要做到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是一种平等的机制,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权利,老年人的权利、妇女的权利、儿童的权利、残疾人的权利等,我们都应该这样,而不能只用道德上所谓的“孝敬”标准来衡量一切。孝道里面有顾不到的地方,现在城市里很多年轻的小两口,他们自己都顾不到,然后还要养老、护小,上有老下有小,要承担这个不是一个孝道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多方思考。所以国家现在倡导推进农村养老,我们让农民奉献得太多了,现在真的要还给他们,而不能以一种恩赐的心态对待他们,让他们感恩。他们承担城市里所有的建筑施工,干的是最脏最累的体力活,领取的是最低的工资,也无任何其他保障,但他们以自己最青春的力量,把自己最好的年华贡献给了城市,然后又回到农村,继续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这是多不容易的一件事。
现在我们为什么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有学者说要解决13亿人的问题,简直是天方夜谭,我认为未必如此,如果我们能把政策调整好,        把贫富之间的税收控制好,中国是有能力解决好这13亿人的问题的,建国初期我们曾经做到过,尽管不是很完美,但是也曾经进行过尝试。
        我觉得只有这个解决了,性别平等的问题才能大大的跨进一步,否则,即使我们说的再多也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成为一个抽象的概念上的东西,实际上一个人的问题是解决不了的。如果解决了这个问题,妇女就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有利于促进整个国家的良性发展。以你们打官司所遇到的土地权问题为例,针对妇女土地的补偿问题,村规民约里面根本就没有她们的份额,这样的话,谁不愿意家里面有个儿子,就是这样一种很实际的事,去年春节,我们妇女报曾报道陕西宝鸡地区的一个案例,村里分了几次补偿款,一共十几个妇女连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可能不止这个数,总数有五六十个吧,到过年的时候分油、分粮、分面,还是没她们的份,于是她们就开始维权,集体到科代会主任那儿去抢,结果发展成了群体性事件。政府过年前去处理此事,听她们说的也合理合情合法,但就是解决不了。对其他村民来说,依据村规民约,要是再分给这六十来个出嫁女,自己的利益肯定受损,自然没人愿意干了。领导说,既然这是所有村民的意思,依据村民自治,我们也解决不了,过年了凑点钱给这些妇女,算是临时性的解决了。
        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村民当然会想将来一定要生个儿子,这种养儿防老的观念也是在这样的基础上产生的。我们现在也在做中央党校的这个项目,和河南的几个老师,一起从村规民约做起,他们现在在搞试点,白纸黑字规定了平等的待遇,大家都签了字,大家都要遵守,我觉得这是历史性的转折,我们不要把精神层面的解放和意识形态的统一与物质层面的东西分开,必须要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发展,或许城市化的进程能解决这个问题。我在我婆婆家住了两年,尽管我们都是知识分子,相处得也很和睦,但是夫妻之间有个矛盾你就得压抑着,一说出来就恐会伤害了老人,单位分了房子我就搬出来了。可是农村妇女没有,她们自小接受的熏陶是“生是丈夫家的人,死是丈夫家的鬼”。
        这次我特地去探了一个妇女的墓,51岁,自杀了三次。在家里,公公打,丈夫打,自杀三次都没死成,然后她参加了我们的预防自杀项目和一个培训,回去以后整个人完全变了。她说,临死之前,她要留下遗言,活着的时候在夫家挨打受骂,死时绝不进他们家的墓地,嘱咐儿女把自己埋在一个地方,不能回娘家,只能单独埋一个地方,不想死了还要受夫家的虐待。然后儿女们就把她单独埋在一座山上,这次我去看了她的墓,还不错,儿子给她立了一个碑,我的结论是她宁可要孤独,也要自我。
        这个农村妇女虽然她拒绝埋在夫家的墓地,但是她也不能回娘家了,娘家没有她的地方,她只能单独,她的儿女还算孝顺,尊重了她的意愿,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我们的婚姻制度本身,现实当中是普遍存在的。就希拉里这么一个人,还得叫克林顿•希拉里,香港和台湾也是一样,咱们下一步的挑战还是孩子,即使当了全国妇联主席,孩子也还要随父亲的姓,这个方面我们要挑战,现在也有一些妇女界的前辈们提出要从根上解决这些事情,当然文化层面的东西是很难改变的,那我们不妨先从养老模式改变做起,不是养儿养女为防老,而是社会去养老,日本的养老社区和养老办法规定,养老是每一家每一户的事情,社区养老,把孝敬公婆变成了一种职业,经过培训之后,进到养老院里边,不是一个公婆,而是一群老人,我们也在思考能否借鉴这种方式来运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