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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维权经历

来源: 山东姜福辉律师

        参加第三届公益律师论坛归来就想写一下自己以前针对自己的维权经历。
        谈到我的维权经历,刺头、刁民这些词语曾经被同事来称呼我。我曾经依挑战行业不规为指导思想,多次一些公用的社会部门进行交涉。
        记得最早的是那次到通信公司缴纳电话费的事情。本来我的电话费都是所里会计代交的。但是,那一次我恰好路过通信公司就自己直接交。当时我给了收费的小姐100元。收费的小姐问,一两元吗?我就又交了两元。随后收费小姐递给我话费单据和70元钱。我一看话费单据是32.34元的话费。我就惊奇了。我问,小姐我的那6毛6分钱呢?小姐指这面前的电脑说,你的钱存在这里呢。小姐,那是你的电脑吧,我说。对啊。我说,小姐,你怎么不经过我的同意把我的钱存在你的电脑里?小姐解释道,下个月就给你顶电话费了。那你们给利息吗?小姐没有回答。我立即想到,烟台市当时是120万固定电话,每个客户一毛钱的存款,每个月对通信公司就是12万元。试想12万存一个月的利息是多少?但是这利息,客户并没有得到。于是,我向收费小姐提出,必须返还我的6毛6分钱,否则我回采取措施让 通信公司三日内把钱上门送给我。在反复的争执中,收费小姐将6毛6分钱找给了我。经过这件事情后,通信公司改变了做法,在将零钱不找的时候,都会询问客户是否可以存在帐户。其实客户并不是在意那点钱,而是个态度的问题。
        经过第三届公益律师论坛,我突然对这件事情又有了想法,过去我是挑战了通信公司的行业规矩,已经达到了尊重客户的目的。但是,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那就是存的钱的利息那里去了?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超市针对人们不喜欢带零钱的习惯,在超市入口设立了捐款箱,又购物人自愿的将不愿意带的零钱捐助给希望工程。可从来没有听说通信公司把客户预存的钱的利息捐助。那么这笔利息就一定是中饱通信公司的财务了。
这样看来要改变通信行业的规矩,将属于客户的利息拿出来,很有必要探讨搞一个公益诉讼了。
        我的另外的维权应该是多次投诉中国联合通信公司多收取我的SP信息费。我的手机曾经是属于中国联合通信公司,在我查询话费时,曾经多次查到我被收取了SP信息费3元。我会立即拨打客户中心要求取消。并返还。但是,客户中心曾经多次告诉我说,要取消需要我发信息取消,他们无法取消。我郑重的告诉他们,用信息取消的话会花费我的信息一毛钱,而根据他们的协议,这3元是有中国联合通信的分成的,所以他们必须给我取消。结果他们给我取消了,并且承诺将收取的3元返还到我的电话费帐户。我立即表示,由于多收取我的 3元,彼此已经缺乏了信任,我要求中国联合通信公司双倍现金返还我。结果,每次的投诉,中国联合通信公司都会满足我的请求。
        另一次的维权应该不能说是维权,只能够说是种想法吧。
        2007年我从济南汽车总站乘车,被要求购买1元一份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份。坐上车后,我拿这保险单看着。思考着。我考虑从始发站上车,有保险。那么中途上车的乘客就没有保险。若车辆发生事故导致始发上车的乘客和中途上车的乘客是否得到了不同的数额的赔偿?显然从我们国家处理大型事故中的经验看,得到的赔偿都是相同的。那么我购买的保险又什么作用,不是白花钱吗?何况这又是强制消费的购买。当时,我又想到在烟台汽车总站乘车卖票是不卖保险的,而在威海汽车总站乘车则卖一元的保险。对比这三地车站的销售保险的情况,我发现一个问题。在车站销售保险不是国家交通部门的规定,而是各地交通运输公司的自己规定,应该起诉他们的强制消费做法。我从济南回来不久就看新闻上说,有律师已经就此提起了诉讼。后来再乘车就发现车站已经不卖保险了。
        以上是我在生活里通过的非诉讼的维权。现在看来这都是可以做成公益诉讼。写出来与大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