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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撤销驻京办方案尚为草案

来源:北京日报 2010年1月26日

近日,“撤销县市驻京办”的新闻在媒体上炒得沸沸扬扬。“驻京办”这个特殊单位再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昨日记者采访发现,各个驻京办门前仍是车水马龙食客盈门。“撤销县市驻京办”是不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楼”呢?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撤办令”确有其事。

尽管一再表示“不接受采访”,但在昨天的电话连线中,掌握着数千家驻京办去留“生死大权”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办管理司的一位工作人员仍然透露了一个重要的消息:“已经有一个文件草案,正在领导手里。”

据他介绍,之前某杂志的报道内容“绝大部分都是草案内容”,但由于涉及的相关问题和单位都比较多,仍在“紧张地修改”。

至于文件的颁布时间是否如报道所说的“6个月内实施”,他含糊地表示“应该会很快,但具体时间不方便透露。”同时,他告诉记者,管理司近日可能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撤办令”进行解释说明,欢迎媒体前来报道。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加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设的联络处(办事处)等,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仅52家省级驻京办就有工作人员约8000人,其中机关约1300人,所属宾馆、饭店、招待所约6700人。

根据此前报道的内容,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成为了“撤办令”的首批目标。

记者随后联系了部分县市级驻京办,绝大部分的电话都无人接听。邯郸驻京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听说了这个消息,但也是没有接到正式文件。至于去留问题,他有些犹豫地回答:“还是得等正式文件下发后再说吧。”在采访中,许多县的驻京点儿对“撤办令”都讳莫如深,不愿多说。

而一些省级驻京办对于“半年内撤销数千家驻京办”的消息,则明确表示:“没有接到相关的红头文件,上面领导也没有任何反应。”(记者刘可)

专家:撤销驻京办不能一概而论 留下的需“转型”

在未来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日前,一媒体报道的这则消息在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而报道的核心内容就是——驻京办被撤销。事情究竟是否属实?吉林省在京机构又面临何种选择?这个原本作为地方在首都的窗口单位又将在今后的发展中有何变化,一时间,因为这则新闻的传播而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据了解,此次文件涉及三个层面:部分予以保留;部分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部分被列入撤销范围。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究竟消息是否属实?机构又将何去何从?昨日,记者先后联系了吉林省、四平市、白山市等5家吉林省、市及县级驻京办事处,而在采访中,对方皆表示,截止到记者截稿时,仍旧只是通过媒体获得相关消息,并没有看到所谓的红头文件。“说实话,我们现在也不能肯定消息是真是假,但影响的只是个人心态而已,工作还是照常进行的。”一省内市级驻京机构工作人员如是说。

部分驻京机构称未接到将被撤销的通知

为即将迎来农历新年而异常忙碌、红火的近万家各地机关驻京办,近日迎来了一个关系其生死去留的消息。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信息显示,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

 

仍有数千驻京机构保留,主要职能归位公共服务

新快报讯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有关部门刚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信息显示,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

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

逾万驻京机构保留数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级(主要是省)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设的联络处、各种协会、国企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据悉,此次方案仅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予以保留。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

也就是说,将有数千家“保留”之外的驻京办面临被撤销的命运,时限是“6个月内完成”。

驻京机构曾列整顿重点

北大政府管理学院李成言教授说:“被撤销的驻京办,不能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地方各级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部门不得为违规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审批编制、核拨经费。一旦违规要严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近年来,驻京办存在的腐败问题和种种违规行为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2006年,调查整顿驻京机构被中纪委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五大职能归位公共服务

按照新方案要求,驻京办的主要职能可归纳为五点:一是承担派出地党委、政府委托的工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三是配合北京市政府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工作;四是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努力为本地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五是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本地区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

后三点职能尤其引人注目。近年来,一些驻京办挂上了“群众工作办公室”的牌子,在工作重心上作了一定的倾斜。数千家驻京办撤销后,原来已经承载的这部分职能,将由哪些渠道和机制加以消化,仍然值得观察。

专家观点

政治体制未发生根本变革简单撤驻京办无实质意义

■乔新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笔者认为,驻京办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的财权进一步巩固,而地方的财权则进一步削弱,地方政府要想获得更多的财政支持,必须千方百计地接近中央政府。驻京办的存在,从表面上来看,耗费了地方政府的资源,但由于驻京办工作人员可以获得充分的信息,因而具有长期存在的价值。

其次,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刚刚开始,中央政府的人事任免权相对较大,驻京办一方面可以密切与中央领导的联系;另一方面也为地方政府官员进京办事提供了便利条件。

第三,可以为地方发展获得更多资源。我国虽然颁布了《行政许可法》,要大幅度地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仍然需要中央政府批准。在项目的布点、投资规模等方面,国务院发改委掌握着非常大的行政审批权,在决策程序尚未完善、资源配置缺乏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驻京办不仅可以随时获得有用的信息,而且可以在第一时间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从国务院各部委获得准确的资料,并且有针对性地提供符合中央决策精神的报告,从而获得更多的资源。

驻京办本身没有问题,产生驻京办的体制才是根本性的问题。假如不尽快实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那么即使撤销了所有的驻京办,还会有各种各样的替代性机构出现在首都街头。

政治体制没有发生根本变革之前,各地的驻京办很有可能改头换面,以商业公司、咨询机构等方式继续存在下去。因此,简单地撤销驻京办没有多大的实质意义。(《方圆法治》)

新闻链接

“驻京”60年“办”了些啥?

亦官亦商拉动北京内需

驻京办距今已有接近61年的历史。

最早在首都设立办事处的是内蒙古,该办事处设立于1949年3月,当初被称为“内蒙古自治政府驻北平办事处”。

驻京办发展至今,已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一个机构,身上还附着复杂庞大的附属行业。

据国管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仅52家副省级驻京办就有工作人员约8000人,其中机关约1300人,所属宾馆、饭店、招待所约6700人。据不完全统计,各级政府驻京办的资产在2001年就超过100亿元。

作家王晓方对驻京办了解颇深,他在小说《驻京办主任》中写道:“驻京办是三不管,别人管不着,地方没法管,北京管不了。又开宾馆、酒楼,又办公司……”驻京办主任“既贵为官员,又像个商人。”在接受采访时,王晓方反问:“得有多少家驻京办是四星级以上酒店?最起码也得是三星级的商务酒店吧。这得给北京创造多少税收?带来多少客流?拉动多少消费?”

“驻京办必须得到各地重要领导的财政支持,在北京它会发挥地缘优势,通过经营利润来维持其开销。我听到的一种说法是,驻京办已经成为北京民营资本和外资之外的第三方重要投资力量。”王晓方说。
  各驻京办事处在拉动北京内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北京工业统计年鉴》里这句耐人寻味的话似乎也足作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