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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网络律师办结一起家暴以暴制暴杀夫案

来源:网络秘书处

      湖北利川市人张某(女,68岁)与王某(男,63岁)结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家境贫穷,多年来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丈夫王某成天好吃懒做,日嫖夜赌,甚至花掉家中卖土地得到的8万多元存款以抵赌债,并经常对张某实施暴力殴打,张某为了维持家庭的完整被迫一再忍耐。
      2010年12月4日晚上9时许,张某正在家里睡觉,王某回到家里将张某喊醒,并要张某给其买烟和米,张某回答说没有钱,由此招来王某的大打出手,被人劝开后,张某回想起王某平时的表现以及对她的经常打骂和虐待,遂于2010年12月5日早上7点多钟趁王某熟睡之际,用钉锤猛击王某头部将其杀死。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本案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女儿女婿、亲朋好友及周围邻居、同村村民都非常同情张某的不幸遭遇,他们中很多人也都亲眼目睹了张某因多年来长期遭受死者王某的暴力殴打以致身心均遭受巨大创伤的惨痛经历,愿意出庭为张某作证,并且希望法院能对张某从轻判决。
      2010年12月13日,张某之女王某某向中心请求提供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当地的网络成员万、钟两位律师合作承办本案,为张某提供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2010年12月29日,中心以机构名义分别给湖北省妇联权益部、恩施州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和恩施州政法委等四机构发去公函,建议本案由恩施州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更为妥当。辩护律师也积极进行协调,后恩施州人民检察院予以了采纳。在公安机关再次补充侦查完毕后,2011年5月16日,恩施州人民检察院向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2011年7月5日,本案一审开庭,庭审中辩护律师援引“受害妇女综合症”理论为张某辩护。2011年8月,本案一审判决下达,张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
      在家庭暴力以暴制暴杀夫案件的量刑中,相对来说这是一个比较能令人接受的结果,一方面代理律师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另一方面法官也具备一定的社会性别视角,致使案件的裁决最终能有一个相对公平的量刑。

      在此,特别感谢万、钟两位律师对本案所作的所有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