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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理"备用胚胎"陷两难,专家吁出台相关政策

来源:大众日报 2012年4月18日

      ◆核心提示

  采用“试管婴儿”技术时,每次可以采集到8至12个卵子,卵子在体外受精后,被培养成多个胚胎,而每次只可以将极少数胚胎植入子宫,其余则在特殊条件下冷冻保存,俗称“备用胚胎”。目前,我国只对试管婴儿技术的实施有着严格的规范,而对多余的备用胚胎如何处理却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医院将其无限期保存或遗弃,既占用了医院的医疗资源,又是对胚胎本身价值的一种资源浪费。

  “备用胚胎”越积越多

  一个个液氮罐排成了排,静静地安放在冷冻室中,随便打开其中一个罐子的上盖,还会冒出一缕白雾……这是记者在青岛青医附院生殖医学中心看到的景象。该中心副主任医师刘海宁介绍,这里面每个液氮罐里能放置十个桶,每个桶中可冷冻十位患者的备用胚胎,短短两年时间,在这里保存的胚胎已经达到四百多个,其中六七十个已经超过了保存期限。

  据了解,我国对于试管婴儿技术的实施有严格的规范,并且对这种辅助生殖机构的设立也有严格限制,岛城这样的机构目前仅有两家。记者从青岛另外一家设有辅助生殖机构的青岛市妇幼保健院了解到,该院是青岛从事这项工作最早的一家医院,至今已有十余年历史。该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截至目前所保存的备用胚胎数目已经有五千多个,并且还在不断增长。

  专家介绍,试管婴儿技术实施过程中,由于促排卵药物的作用,每次可以采集到8到12个卵子,筛除那些老化的和不成熟的卵子,一般最终只能培养出三五个高质量的胚胎。然后根据我国有关移植胚胎的规定,35岁以下的妇女一次移植胚胎数不得超过2个,35岁以上的妇女可以移植3个,其余的胚胎则被置入零下196摄氏度的液氮中冷冻保存。在此期间,如果患者怀孕失败,它们则可能被“唤醒”再次进行移植,实际上在中国,胚胎移植的成功率只有40%左右。

  随着中国“试管婴儿”数量的激增,又因为目前缺乏对备用胚胎进行处理的规定,越积越多的备用胚胎只能被静静地放置在液氮罐中。

  医院进退两难

  不久前,在国外定居的刘衡(化名)给刘海宁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希望能够购买该中心的备用胚胎,完成怀孕。刘海宁说:“国内不允许买卖胚胎,所以我们只能拒绝。”一方需要胚胎不能得到满足,一方将胚胎留在医院却迟迟不来交接,这是目前医院遇到的现实困惑。

  刘海宁曾无数次地跟怀孕成功的患者联系,希望他们跟医院能有一个交接,结果并不理想。据了解,试管婴儿技术实施前,都要签订一个协议,内容涉及保存期限等,很多已经成功怀孕的患者在出院后却把这些具有生命意义的备用胚胎忘在了脑后,再也不来交接。

  没有患者的签字,医院不能随便对这些胚胎进行处理。事实上,在青医附院的生殖医学中心,很多超过保存期限的备用胚胎,医院也不忍心销毁。“这些被冷冻在液氮罐中的备用胚胎都是经过医护人员再三筛选出的优质胚胎。”刘海宁说,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胚胎就是一个生命,医院也不舍得轻易丢弃。

  据了解,在青岛市,协议期间的备用胚胎保存费用是每年1200元,现实中,很多患者一旦怀孕成功,就不会再来缴费,医院只好自己为此买单。而医院保存胚胎不仅需要消耗液氮,将来随着胚胎数量增大还会占用更多的液氮罐,青岛市妇幼保健院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医院保存备用胚胎并不划算。

  究竟去向何处

  备用胚胎究竟应该怎么处理?没有人给出明确的答案。在相关法律政策尚不明晰的前提下,人们往往将矛盾的焦点转移至管理问题和伦理问题。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个问题的前提是要对这些胚胎进行定性,即备用胚胎是物还是生命?如果定性为物,就非常简单,如果定性为生命,则要复杂得多。

  备用胚胎的去留,本是随着科技进步出现的一种现象,从道德上很难评价。青岛大学社会学系主任赵新彦表示:“这只能是一种价值判断,无法定性。”据了解,在一些西方宗教国家,根本不允许冷冻胚胎,只允许冷冻卵子,而国内这方面的技术尚不成熟。国内对于备用胚胎的处理方式往往有两种:一是用于科研用途,二是经过医学方法处理后按医疗剩余物丢弃。

  说到科研用途,刘海宁表示目前山东省内的几家机构在这方面搞得比较少,相对比较成熟的是湖南的中信湘雅医院。该院负责人曾公开表示,大部分的患者愿意将多余的胚胎捐献给科研用途,这些捐赠胚胎主要用于胚胎干细胞研究。刘海宁说,冷冻胚胎极具研究甚至是临床价值。相关研究显示,冷冻胚胎可用于获得能在体外大量增殖的人胚胎干细胞系,胚胎干细胞可能具有再生各种组织器官和人体的潜在功能。当然这些还比较遥远。

  随之而来,一个普遍的担心却是,如果备用胚胎一旦具备了市场价值和商业潜力,谁来监管某些医疗机构的违规趋利行为?刘海宁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以便医院执行。(邵方超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