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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取消9个死刑罪名,废除了嫖宿幼女罪。

来源:大河网 特派记者张渝 2015-8-31

【核心提示】8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法的决定等。其中,将于11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尤为引人关注。

刑九都有哪些改变?

取消9个死刑罪名

被取消的死刑罪名: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拐卖妇女儿童买者入刑

刑八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阻碍其返回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责任。

刑九规定:对不阻碍解救儿童的改为“可以从轻处罚”,对不阻碍被买妇女返回居住地的改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医闹”入刑

刑九在原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条款的基础上,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袭警按妨碍公务罪从重处罚

刑八没有对暴力袭警行为作出专门规定。刑九增加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按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另外,刑九还规定: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形,并对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案件中不应当公开信息的行为作出规定。

性侵男人也是犯罪

刑九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将猥亵罪的犯罪对象由“妇女”修改为“他人”,意味着承认男性也可能成为受害者。

“巨贪”可处终身监禁

刑九修改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贪污的数额分为“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档,并结合其他情节定罪量刑。同时增加规定:对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此外,刑九加大了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

“枪手”入刑

刑九增加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九还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络造谣”要负刑责

刑九增加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构成犯罪。视情节严重的程度,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增加恐怖犯罪财产刑等

刑九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增加规定财产刑,增加为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准备工具等的罪名;增加规定以制作、散发资料、发布信息、当面讲授等方式或者通过音频视频、信息网络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增加规定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图书、音频视频资料的犯罪等。

刑九三次审议历程

一审稿

减少9个死刑罪名、贪污量刑“数额+情节”、代考和网上造谣传谣入刑

二审稿

加大对恐怖活动惩处力度、收买被拐儿童不免刑责

三审稿

取消嫖宿幼女罪、暴力袭警从重处罚、重大贪污或终身监禁

其他法规

大气污染防治法

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监测并公开信息

8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并将于明年起实施。修改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增加规定:一是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二是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最终未加入机动车限行的规定。

遥感技术的使用在修改后的法律中得到明确,该法增加规定: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还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监测并公开信息。

商业银行法

取消存贷比75%强制监管指标

 

8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删去现行商业银行法中关于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并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调整为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删除存贷比75%的法律规定,对于缓解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问题将有助益。新法将自101日起施行。(来源:大河网-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