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师网大家谈 (三)
人物名片
沃兴伟——公益律师网络成员、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晓均——公益律师网络成员、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晓林——公益律师网络成员、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卢明生——公益律师网络成员、北京市爱家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建国——公益律师网络成员、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书文——公益律师网络团队成员明宪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罗占义——公益律师网络团队成员兆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人物语录
“与媒体的合作,我觉得最根本的还在于我们要做实事,要关注一些当今社会所广泛关注的比较时尚、焦点的问题,只要善于把握时代的脉搏,自然会有媒体追随你、关注你、帮助你,这里就需要我们公益律师网络来进行积极的引导。”
——沃兴伟
“在成员内倡导成员创作,并注意将参加活动中个人的观点予以发表,这也是一种原创形式。”
——李晓均
“网络在适当时机,应根据成员参与网络工作的积极主动性的差异,对表现活跃、积极参与的成员做一些适当的宣传,如推荐参加相关国际会议、介绍新闻媒体做采访报道、分配法律援助案件等形式,这些都是不错的激励机制。”
——杨晓林
“问题的关键应侧重于收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然后再理顺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法律关系,采取抽丝剥茧的方法层层递进地引导案件向自己期望的方向发展,这才是一个好律师办理案件最应该具备的素质。”
——卢明生
“在起诉过程中我们要做到有理有节,这一点适用于所有的诉讼,但是就公益诉讼而言,我们更应该做到文明、有礼,否则诉讼过程中你会遇到不可想象的阻力。”
——徐建国
“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我觉得空间很大,最关键的一点是我们必须找准契合点。”
——王书文
“目前有很多NGO在后期运作中已经脱离了其建立时的理念,甚至在财务方面也出现了负面问题。因此,我建议,在与其他NGO合作前,必须对拟合作的NGO组织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其运作模式、面对群体等。”
——罗占义
六、网络的运作模式
【网络发展的参与度】
【网络发展的纵向、横向合作】
【网络发展的原创性】
七、诉讼策略与技巧的探讨
● 注重运用媒体的力量
● 应贯彻调解为主的方针
● 诉讼一定要让当事人得到甜头
● 利用研讨的机会加强沟通、交流,互取所长
● 时刻保持一颗冷静的心
● 搜集证据要全面,同时又要有所侧重
● 诉讼中要做到文质彬彬、进退有度
背景资料:公益律师网络介绍及《公益律师网络成员规则》(暂行)
顾 问:杨大文 郭建梅
主 编:李 莹
执行主编:吕孝权
声 明:本月报著作权属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及公益律师网,如欲转载,请注明出处“公益律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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