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八期(总第3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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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
本期月报紧接上期内容,编者将带领读者继续走近谢丽华老师身边,跟随她一同去理解和感悟支撑她从事农村妇女工作和农村慈善事业十几年如一日的“种子”理念和“赋权”观念,了解农家女技能培训的基本模式和运作方法,聆听谢老师对农村妇女培训工作的切身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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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
“唱响”中国公益诉讼与妇女权益系列之“送你一颗种子”
——专访“打工妹之家”创办人谢丽华老师(二)
人物名片
谢丽华,女,1985年进《中国妇女报》任编辑、记者。1993年任副总编时,创办了《农家女百事通》。从此,她呕心沥血,将拓展《农家女》作为后半生的事业。先后在农村妇女中进行扫盲、自杀干预、“培训女村官”等一系列发展项目;1996年创办全国第一个流动妇女组织“打工妹之家”;1998年创办以扶贫立志为宗旨的“北京农家女实用技能培训学校”;2001年,谢丽华领导的NGO组织——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正式注册成立。如今,她又奔忙于一个新的项目——在全国建立100个农家女书社,她试图为中国的农村妇女改变命运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物语录
“送你一颗果子,只能享用一次;给你一粒种子,能够受用一生。”
“我想在全国贫困地区建立100所农家女书社,培训更多的农家女学员,让她们成为种子,传播农家女的思想,帮助更多的贫困地区农村妇女。”
——谢丽华
五、“送你一粒种子”
【“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
【“用心交流”】
【赋权比认字更重要】
六、农家女技能培训——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中国妇女NGO成长进行时》】
【技能培训——不断调整的过程】
【技能培训——自信心的树立是关键】
【技能培训——让每个人都做自己的主人】
【困难】
● 法律环境
● 国家资源
● 人才培养
背景资料: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
顾 问:杨大文 郭建梅
主 编:李 莹
执行主编:吕孝权
声 明:本月报著作权属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及公益律师网,如欲转载,请注明“公益律师网络”。 |